库区生产、消防自控系统及SIS系统维保项目项目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21-11-08 12:36:46

第一章第2条第2.1款资质要求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