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项目公告
一、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健康体检
项目编号:SE-KJZB-2020-0010
采购预算:427500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健康体检服务,体检项目见附件5
服务期限:2020年8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
服务地点:全国范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
(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17年8月1日至今)同类体检服务业绩5份以上。
2.4 信誉要求
(1)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5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2020年8月21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该采购项目使用的电子平台领购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8月27日18: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竞争性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西区一号楼C座。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西区一号楼C座
联系人:于忠涛
电话:17326819494
电子邮件:yuzhongtao@sinochem.com
2020年8月17日
二、供应商须知
1. 采办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
见采购公告。
1.2 采购人
实施采办行为的组织单位。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1.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通知
对与本次采购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通过该项目采购平台向供应商发出,联系方式以供应商领购磋商文件时的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在采购平台予以确认。
因供应商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所发出通知无法到达,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构成
本次采购磋商文件由以下四部分组成,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技术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条第2款第2.2项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该项目采购平台(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通知采购人。
2.2.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采购平台予以确认。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构成
3.1.1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附件1、2、3、4)
(1) 应答函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意向确认函
(5) 银行开户证明
(6) 供应商能力应答表
(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2 报价要求
3.2.1 报价方式:服务总价。
3.2.2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提供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3.2.4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均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
3.2.5 最高限价:427500元人民币。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3.4 保证金:无。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本条第3款第3.1.1项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3.5.2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处应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要求“签字”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须将“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5.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3.5.5 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U盘)。响应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附件1。信封封口处应盖供应商公章。
4.2 响应文件的封装
1#信封:响应文件(正本)
2#信封:响应文件(副本)
3#信封: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3 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公告。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4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通知,应符合本条第4款密封和标记的要求;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