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加油站排污许可自行监测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9 18:46:17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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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加油站排污许可自行监测采购项目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项目位置:福建省内加油站

1.4 项目全年总采购控制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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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背景介绍:邀请人计划对2020年我司下属加油站进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检测机构采用国家及行业标准方法开展加油站厂界废气及噪声检测,出具国家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CMA资质的检测报告,通过本次邀请报价,将选取12名报价人作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具体包括现有31座在营自营站及本合同期内新开业并适用的加油站的年度厂界废气及季度噪声检测(具体按监测方案为准);

2.2 本次邀请报价为入围邀请报价,通过本次邀请报价入围的报价人将作为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加油站排污许可自行监测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是否入围以正式邮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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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报价方式:邀请报价

3.2报价格式:以每站XX元人民币作为包干报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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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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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报价人应按邀请人限定的要求报价,不得随意变更。

5.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3 按照本须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报价,列出详细的报价说明、报价构成及汇总价。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邀请人需求进行报价,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5.4 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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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的资质的要求: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邀请报价文件要求的企业;

注: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证明并加盖公章,邀请人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报价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若有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可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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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报价文件需答疑和澄清的规定:

报价人对于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应于2020年10月9日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邀请人,邀请人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根据情况予以答复(逾期的问题邀请人可不再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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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报价文件内容(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多页时加盖齐缝章):

8.1.1报价单

8.1.2服务承诺书

8.1.3营业执照副本

8.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

8.1.5法人代表授权书(若适用)

8.1.6案例、资质等文件(若有,自拟)

邀请报价文件未提供格式要求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可自拟文件格式。

8.2 上述部分文件的格式详见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说明、附件1。

8.3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邀请报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邀请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邀请报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邀请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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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制作要求:报价文件正本1份。

(报价文件密封袋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经报价人的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标明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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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邀请人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12日17:00时前

10.2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1号中化石油 叶新星1855969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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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应按照邀请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金额的总和。报价中应包括产品的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勘查费、现场采样费、实验化验费、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报告编制费、路程费、管理费、个人防护设施等一切费用。入围供应商不得要求邀请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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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邀请报价文件要求,将被否决。

12.1.1 报价文件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填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内容、签字、盖章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2.1.2 报价人与邀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邀请报价公正性的;

1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邀请报价项目报价的;

12.1.4 报价人的报价函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邀请报价文件要求;

12.1.5 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满足邀请报价范围(非实质性偏离参照报价人须知报价中的条款处理)

12.1.6 报价文件存在其他重大偏离不能实质性满足邀请报价文件要求;

12.1.7 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等;

12.1.8 报价文件符合邀请报价文件中报价被否决的其它条款。

12.2 评分办法:低价中标法。

12.3若各家价格都高于预期,我司有权重新组织询比价。确有必要时会同评审小组相关人员,最后邀约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确定最终中选人。

12.4 围供应商确定后,邀请人不对未入围供应商就评比过程以及未能入围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入围供应商不得向评比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