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采购银企对账单递送外包
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采购银企对账单递送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260SCCXN132
3. 采购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6号楼
5.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经理 0731-81862040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运送区域 | 单价(元) |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采购银企对账单递送外包服务项目 | 1件 | 同城(长沙市) | 9.5 |
1件 | 省内(湖南省) | 10 | |
1件 | 湖北、江西 | 13.5 | |
1件 | 广东、安徽、北京、广西、福建、贵州、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上海、重庆、天津、浙江、甘肃、海南、宁夏、云南、辽宁、青海、吉林、黑龙江 | 15 | |
1件 | 新疆、西藏、内蒙 | 18 | |
1件 | 纸质回单增值服务 | 5 | |
说明: 1.报价方式: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单价)提供统一的优惠折扣率。投标单位以优惠折扣率进行报价,范围为:0%≤优惠折扣率<100%,优惠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如90%或9折),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所有采购内容包括正常寄出、拒收退回、转寄、纸质回函增值费用等由银企对账单递送产生的服务) 2.最终结算金额为:经双方确认的货物清单单价X乘以(优惠折扣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如采购清单单价为100元,优惠折扣率为90%,则招标方实际支付为:100*90%=90元。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快递服务、快递运输、保险、税费、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采购有效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2+1制),采购合同首签2年(含),到期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1次(按照北京银行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考核或者年度满意度调查考核,招标人有权依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协议或续签服务协议。 |
(1) 采购内容简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采购银企对账单递送外包服务项目,通过外包的形式进行银企对账单的派送以及收回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项目总预算86万元)。具体以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
(2) 服务时间:3年(合同签订2+1制)。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成交供应商数量: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采购银企对账单递送外包服务。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政策允许可不编制上述某个报表的情况除外)或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其它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特指:2022年08月-2023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9. 《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时至2022年12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2) 文件购买方式: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购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500元/包。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10.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年2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99号东怡大厦A座27层2704。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2.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3.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99号东怡大厦A座27层2704
业务联系人:马先生,刘先生
电 话:18001396156,18110123499
电子邮件:maxiaolong02@sinochem.com/liuyifei02@sinochem.com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