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2023年集团新媒体营销矩阵运营项目
2. 包件名称:第03包:流量运营(第二次)
3. 项目/标包编号:0747-2361SCCZC501/03
4.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采购内容:本包件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周期为1年的流量运营支持服务,通过投放代理商向媒体平台购买流量,为新媒体账号的运营提供流量支持。服务地点为:北京、上海。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金融或保险行业流量运营服务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供应商需具备同巨量引擎签署的代理商合作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 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 发售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申请项目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提交审核报名。报名通过后,成功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功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可参与投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北京时间0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
12.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13. 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李松函、孙博、李雯、王毕申
电 话:010-59369337、59369336
传 真:010-59369323
电子邮件: lisonghan@sinochem.com、liwen03@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