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5:14:36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463

3. 采购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28

5.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 18511182116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项目概况:

7.1采购内容简述:根据采购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苏州地区物业服务,拟包含保洁服务人员3名,会务服务人员2。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2本项目成交1家供应商。

7.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4万元(含税

7.4项目服务期限:自首次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7.5服务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28号邮政大厦(约1000平方米)。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于20191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物业服务的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的服务合同,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供应商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含比选、竞争性磋商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购买:

9.1发售时间:202371309:00】时202372017:00(北京时间)

9.2文件购买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费用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9.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标段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0.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727日北京时间0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服务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需求、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2.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太昊

电话:18110123604

邮箱:wutaihao@sinochem.com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