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6:39:15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TJ3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聘1家供应商对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项目服务期:1年。

本项目预算:含税2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所属时期,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2人(含)(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此处提供人员仅作为报名和初步评审,不计入详细评审);

(5) 供应商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磋商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须提供承诺函;(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或转让等,成交后能够直接与采购人署合同(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服务平台”(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磋商。以上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日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磋商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9)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无法定代表人,须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10) 供应商有关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经查询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金(2018)9号《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交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信息采集表、供应商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

(11) 供应商须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的案例(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案例仅作为报名和初步评审,不计入详细评审);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 0900分到2023年11月07日1600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2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2层会议室

七、其他

1.凡满足“三.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

(2)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三.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的资料和文件(格式见公告附件,需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其中信用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内),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磋商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请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下载本公告下方的报名模板。报名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注: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的供应商,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并下载采购文件。

l 购买文件步骤:

?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200元。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购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供应商注册/标书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3号中联大厦

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 话:022-3463155、022-23398416

电子邮件: zhangwang@tj.cebbank.com、liurongtj@tj.cebbank.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2层(邮编300042

联 系 人: 政昊、张相丞

电 话: 18844197720

电子邮件: zhenghao0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