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事故车辆损余件回收合作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6:56: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事故车辆损余件回收合作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1SCCZC71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厦门分”或“招标人”)根据入围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现委托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事故车辆损余件回收合作服务机构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采购不多于2家事故车辆损余件回收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服务:对招标人核定损失的出险车辆中给予更换的受损汽车零部件进行回收处理,按月支付招标人包干费用。每家供应商事故车辆损余件回收金额最低回收款为121.5万元/年,2家即243万元/年,本项目总规模为486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

2.6实施地点:厦门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类似项目的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能力承诺函,承诺内容应至少包含:具备废旧物质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相关服务能力。

3.9 投标人综合业务能力较强、在同业有良好职业信誉、具有一定规模、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222024年0805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网络标书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5.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150930(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8号保险大厦12层1205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6.5疫情防控要求:

6.5.1投标人进入投标地点办公楼宇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6.5.2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疫情相关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投标地点办公楼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室(邮编:100071)

孙博、宋京楠、李昕怡、李松函、李雯、王毕申

电话:010-83923586或18110123477

传真:010-59369323

电子邮件:sunbo09@sinochem.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