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资产评估公司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2:46:04

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640

1. 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评估公司采购入围项目的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因自身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资产评估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本次入围资产评估单位3家,为北京银行南京分行提供资产评估服务。(为北京银行及下辖分行服务,苏州分行除外

2.2招标采购内容

服务时间2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40万元/年(含税)。

注:投标人资产评估报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最低收费标准折扣报价单次最高不超过前述收费标准的20%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涉及江苏省外资产且评估项目复杂,可以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为基数上浮10%-50%收费,且不受最高限价3万元限制,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最低收费标准如下: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2009年版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9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7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

0.1

2.3 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履行满一年后,招标人有权随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1次,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比例招标人有权视中标人服务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若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合同约定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考核评价制度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4 项目服务地点: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5 项目中标人为3家。若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6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标;若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6家的,则对上述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20211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资产评估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若为框架协议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下有效订单、结算发票等,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以有效订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6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入围)、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7)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评估机构具有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481309:002024820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1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该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800//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3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且委派专人送达。

5.3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090309:30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

邮编:210019

联系人:张紫纲

电话:025-89669676

电子邮件:zhangzigang@sinochem.com

网址:www.sinochemi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