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IWP新军健康管理能力认证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09:21:01


本项目人保寿险IWP新军健康管理能力认证培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1SCCZC793)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寿险IWP新军健康管理能力认证培训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次需采购IWP新军健康管理能力认证培训服务,供应商负责根据培训目标设计课程并提供培训服务,符合采购完整性要求。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 服务地点:北京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的线上培训服务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21日至2024年1201日,0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网络标书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可参与磋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060930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4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的步骤

步骤一: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4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cms/index.ht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联系人:孙博、商昊迪、李雯、田川

电话:010-83923586或18110123477

电子邮件:sunbo09@sinochem.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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