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2025-2027年度视频创意与制作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2025-2027年度视频创意与制作定点供应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3年预估金额为360.00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2025-2027年度视频创意与制作定点供应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143
2.3 预估金额:120万元/年,360万元/三年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标的:本部2025-2027年度视频创意与制作定点供应;
(2)采购内容:拟入围不超过4家供应商,为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提供2025-2027年度视频创意与制作定点供应;
(3)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服务地点:区分行本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3.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5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中要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1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09: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在平台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见本章4.3要求)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一套,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2-3.9和3.12项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5)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此报名审核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3日09: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提交,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1、收费标准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6.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6.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6.4、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pcms-web-portal-02.icbc/#/main)、金采网(www.cfcpn.com)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招标、报名、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建议使用IE10、IE11、360、Google Chrome、Firefox火狐浏览器)进行;
8.2、投标文件客户端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在登录平台后完成CA绑定,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文件客户端下载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综合办公-常见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
8.3、CA办理: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注册,将无法接收澄清文件,无法加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CA证书需要3-5天时间,CA证书请尽早办理,防止耽误后续工作。办理流程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综合办公-常见文件”;
8.4、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10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71-69405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系人:程蕙、乌日汗、郝爽
电 话:0471-5616587、15661267662
邮 箱:chenghui03@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