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YN215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站内。
2.3 项目概况: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共12面,型号JYN1-35(W)-11,于1995年投运,断路器分断能力下降,开关老化严重,开关柜内CT 多次故障,设备故障率极高,影响公司供水系统运行;需对该开关柜更新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开关柜进行优化调整,更新后的35kV开关间隔优化后共计9个间隔:2进线、1母联、1隔离、2主变、2 PT间隔、1所用变,设置备自投功能,数据信号上传至监控后台,最终上传至220KV总降压站集控后台。
2.4.1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设计(包括一次、二次、电气后台、通讯、视频等);
2.4.2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物资采购;
2.4.3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旧35kV开关柜、旧保护屏、测控屏、公共屏、通讯屏、废弃低压屏拆除并运送至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指定位置;
2.4.4 35kV开关柜土建基础改造;
2.4.5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变电站照明、安全标示、防火门等整改;
2.4.6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水源变35kV开关柜、保护屏、测控屏、通讯屏等安装、试验、调试、投运。
2.4.7 电气信号引入现有电气后台(如现有后台容量不够需要进行扩容);并将信号传送至220kV总降;
2.4.8 增加视频设备,视频系统扩容,并将视频信号引至220kV总降。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技术文件)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机械竣工,投入运行;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各种有效地方标准,满足电力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南网运行验收规范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南网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通过各级验收并完成启动投产。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专业工程(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新成立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时间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当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至少承担过3个以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指: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其他: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4.1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如下: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如时间紧急情况下可致电网站客服加急处理审核流程;
(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页面找到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800元。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文件获取须知”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
联 系 人:娄欣
联系电话:13888627832
招标代理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文豪、闵祥昆、陈思妤、段勇、赵俊霖、李哲淏、胡源、李书桠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11319394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施工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安全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质量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标准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材料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
机械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
劳务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
资料员 | 1 | 是:? 否:□ | 专 职:? 可兼任: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