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土建施工(标段二)(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21:01:14

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2.1.2招标控制价:标段控制价:6668.8190 万元。

2.1.3标段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

1)原料罐区设备基础5月底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2)污水处理装置6月低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3)卸车鹤管站、地磅基础及地磅房、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废气焚烧装置土建工程、污水补助车间7月低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4)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7)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8)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1.5‰;

9)重大HSE负面舆情为零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1个标段中标人。本项目将以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上一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的评审过程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段一、标段二将各选取1家单位作为中标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2)聚合物多元醇装置、卸车鹤管站、环氧乙烷罐组、丙烯腈罐组、综合原料罐组、环氧丙烷罐组地磅基础及地磅房、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原料仓库、化学品库、危废仓库、废气焚烧装置土建工程、污水补助车间、总图道路、厂平等土建工程扣除围墙、绿化、大门区外管的土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202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开标前一日承担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300万元及以上工业领域土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与企业业绩可兼用同一个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证明,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类似工程是指工业领域土建施工项目。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5 HSE负责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

3.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300万元及以上工业领域土建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证明,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工程是指工业领域土建施工。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7项目负责人HSE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机械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1月);

3.8其他: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3 01日至2024 03 05 23:59:59;

4.2请投标者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d.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460SCCJS415/02,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包/投标人。(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03 21 9 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01室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兼投不兼中;若某投标人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标段二中只对其进行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但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为保证项目具有竞争性,招标项目标段一的投标人应 3 家或3 家以上。项目分为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按上述要求标段二的投标人除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 3 家或3 家以上如标段二的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杨健

人:田力、嵇兰、马媛媛

电话:13581005775

话:186612567881505117171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tianli5@sinochem.com

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请首先联系上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存在违纪行为,请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地址:山东省桓台县北外环25888号纪检室,信访举报邮箱:yangyong2@ sinochem.com电话:(0533)787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