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征集技术建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12:09:47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总承包(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征集技术建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已由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通知书(格昆经备【2023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方式征集技术建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2)规模:本项目含镁浓排水处理规模为880t/h,净水总收率为76%,淡水产水规模为382.5t/h,纯水产水规模为200t/h,富锂液产水规模为55t/h,另有35t/h纯水RO反渗透浓水可用于吸附塔区锂洗用水。

2.2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项目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

期: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总承包技术建议,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工艺包、初步设计等资料为基础,向招标人提供工艺、安全、节能等方面的技术建议。

3.征集方式

本项目分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技术方案建议人按照征集技术建议公告及征集技术建议文件要求提交技术建议文件,招标人根据技术方案建议人提交的技术建议文件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技术方案建议人提供招标文件,或发布招标公告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公开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注:(1)第一阶段的技术方案建议人资格基本要求,仅为技术方案建议人基本要求,招标人在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视情况进行调整;

2)招标人不保证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文件的技术方案建议人全部能进入第二阶段。

4. 技术方案建议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1)技术方案建议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技术方案建议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技术方案建议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技术方案建议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http://www.gsxt.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本次技术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投标中进行。

6.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6.1 技术方案建议人在本次技术建议征集、第二阶段投标及未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技术方案建议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提供承诺函)

6.2 本次技术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修订、复制、印刷本次技术方案部分或全部资料,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技术方案建议人或另外征得技术方案建议人同意。技术方案建议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提供承诺函)

6.3 拟参与本次征集技术建议的技术方案建议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相关保密要求,招标人为征集技术建议所公开的技术资料仅授权技术方案建议人用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7. 文件的获取

7.1 请技术方案建议人于20240515日至20240525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技术方案建议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7.2 技术方案建议人在领取文件时,需一并递交保密承诺函(格式后附)。

7.3 完成文件领取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4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文件的技术方案建议人,其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8.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59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层会议室。

潜在技术方案建议人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层会议室),杨阳收,+86-18910330015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技术建议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

邮编:816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86-1820979584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

邮编:100073

联系人:杨经理、屈经理、田经理

电话:+86-18910330015/18001396121

电子邮箱:yangyang05@sinochem.com / quruoran@sinochem.com

11.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86-13897065866

电子邮箱:343295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