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丰收路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XA27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丰收路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丰收路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石家庄分行丰收路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包括综合布线工程、机房空调、STS设备。
2.3项目预算:15.04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石家庄分行丰收路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包括综合布线工程、机房空调、STS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提供营业执照)。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
6.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房屋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9.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10.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13.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4.供应商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流水不存在与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有串标嫌疑的资金往来,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9:00至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如参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400元/包/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9:0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9楼第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
联 系 人:王明
电 话:0311-661793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王卫秀、樊鹏飞
电 话:18110123486、0311-68008868
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王卫秀
电 话:1811012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