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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焦化无硅消泡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5:58:22

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焦化无硅消泡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焦化无硅消泡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委托人为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260SCCZAG11

2.2整体项目规模:为及时满足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委托人)下属炼油企业(包括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焦化无硅消泡剂采购的需求,现对焦化无硅消泡剂进行框架采购,年预计用量100吨,拟选出一家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具体采购规模以所属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2.3招标范围:焦化无硅消泡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具体按招标人通知。

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2.7 其他交货要求:供应商免费负责包装物回收,包装物用于原用途。供应商中标后须免费提供一套配套的防爆开桶工具、专用急救药品、中标单位每批次送货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安全标签。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ISO9001);

③申请人的投标产品应具有经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④申请人须自行认定此次采购标的物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如认定为非危险化学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如申请人认定此次采购标的物为危险化学品,须提供申请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产能最低要求:

①申请人焦化无硅消泡剂的产能须100/年及以上(根据申请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环评报告上设计或环保部门备案的生产审批手续上标的物的产能为准),申请人需提供能够体现该产品产能的相应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备案的生产审批手续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②申请人近三年(20201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5家焦化无硅消泡剂服务用户,申请人需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尾页、签章页及服务内容页)。

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或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0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不能有因腐败或欺诈及被三家及以上的使用单位评定为不合格服务商的历史行为,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申请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环保事故且没有因自身产品原因给使用单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环保事故,申请人须提供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申请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因环保不达标被地方监管机构警告或处罚,申请人须提供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申请人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被列入中国中化股份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交易期内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未列入中国中化股份供应商黑名单或不在禁止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5)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国内代理除外,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代理授权资质,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②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企业注册资本金须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满足资格要求即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与各企业签署技术协议,之后才有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向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1120900分至20231191700(北京时间),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潜在申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 1277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费1000元,售后不退。没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而被否决。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39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北蜂窝6号楼中土大厦会议室

6.2 因受目前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申请人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申请文件:

①申请人于221600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申请文件密封后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邮编100045,崔猛收,010-5936 8914(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

申请人于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密封后送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北蜂窝6号楼中土大厦会议室,崔猛收,010-5936 8914

注:为避免发生大规模人员聚集的情况,请各潜在申请人优先选择上述第种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采用第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招标委托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申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委托人: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5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

联系人: 凌峰 联系人:崔猛、付泽淞、王宏伟、黄凡、巩俊萍

电话: 电话: 010-5936 8914

传真: 传真:010-5936 9136

电子邮件: lingfeng01@sinochem.com 电子邮件:cuimeng1@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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