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厂臭氧制氧一体机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CNCE23-HXLZQ-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公用工程部污水厂臭氧制氧一体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用工程部污水厂臭氧制氧一体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公用工程部污水厂臭氧制氧一体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公用工程部污水厂臭氧制氧一体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方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等同的体系认证;
3、投标方近3年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中化、国内其他炼化企业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装置至少3份(含)以上与业主直签的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4、投标截止日投标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方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有权机关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投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方所销售的设备在同类或类似项目/装置中近五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供应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3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3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此项目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金隅花苑6号楼2单元1801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其他
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此项目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志强
电 话:13954693293
电子邮件:sdhxlzq@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 马驰
电 话: 18010137065
电子邮件: cncem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