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555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的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营销物品的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营销物品供应。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招标人提供营销物品供应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总预算:约 200 万元(含税)。
招标控制价:营销物品清单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 项目交货地点
南京
2.5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推荐1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4家时,推荐2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5家及以上时,推荐3家供应商入围。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
3.3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发售期限:2023年10月20日09: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①注册:通过本平台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及证件。②购买:注册审核(约一个工作日)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本项目,网上支付(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且委派专人送达。
5.3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0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25-822866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张经理、刘经理
电话: 025-89669676、14762966036
电子邮件: zhangzigang@sinochem.com、liuyani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