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0SCCGD081)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满足各行对防护舱的需要,对防护舱进行品目采购,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及自助设备防护舱的品牌、型号、价格,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定集中采购协议。辖内分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及总行、公安等监管部门要求确定需求,向入围供应商采购,采购款项据实结算。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投标报价:单体式防护舱(含室内、外)每套设备单价最高限价9000元(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6服务期限:项目有效期两年,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7实施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含离行自助银行),详细地址以各市分行要求为准。
2.8入围单位数量:本项目拟选取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及自助设备防护舱的品牌、型号、价格,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定集中采购协议。
2.9★投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2.10★特别说明: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金额依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此次供应商入围后,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务任务。招标人如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及其他需要重新考察的情况,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服务资格。鉴于入围项目的特性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并不保证入围单位因本项目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请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允许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税收的证明。2、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4提供“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承诺书。(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自助设备防护舱的制造厂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之前,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5.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送达地址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不可使用同城闪送方式),联系人:孟柏言,联系电话:18927566403)。
注: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①如因邮寄过程造成的投标文件破损,灭失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6.3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23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81308130-360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北京总部)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孟柏言、叶柱滨、顾有恒
电话:18927566403、18910323937
电子邮件:mengbaiyan@sinochem.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