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本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产业园项目DCS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规模
2.1.2 交货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产业园区。
2.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DCS系统及其配套硬件与软件及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国内DCS系统(分散控制系统)的供货业绩,且单个项目DCS系统总I/O点数不少于2696点,并已连续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以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字及盖章页,须能体现要求的参数)、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项目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时间:2024-12-19 22:00 – 2024-12-24 17:00。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26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6.1 开标时间:2025-1-9 09:00。
6.2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26室。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邮箱:lianzhengjiandu@chengzhiqd.com)。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港兴大道66号
联系人:张林
电 话:18953684783
邮 箱:zhanglin@chengzhiqd.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徐希鹏、许一诺、穆泽华
电 话:18110123649、18910330096、18910330087
电子邮件:xuxipe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