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化泉州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装置化学清洗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日 期:2023年8月13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79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装置化学清洗服务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79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
对新建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装置水系统、反应再生系统、稳定系统单元进行化学清洗。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计划暂定于2023年8月开工,具体时间、工期根据采购人现场施工进度。
现场服务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至验收合格。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地点: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乙烯项目临建第八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加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下同);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化学清洗业务(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具有1项及以上化工相关装置的化学清洗业绩,且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业绩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人安全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或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2007年),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报价人根据公司近三年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以报价人的书面承诺函为准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1.(1)-(6)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 ||
邮 编: | 100071 | ||
联 系 人: | 吴少峰 | ||
联 系 电 话: | 18911319528 | ||
电 子 邮 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 | ||
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
邮 编: | 362103 | ||
联 系 人: | 中化泉州控制部 | ||
联 系 电 话: | 18965550961 | ||
电 子 邮 件: | hanhaobo@sinochem.com |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纪检室 | ||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
邮 编: | 362103 | ||
联 系 人: | 纪检室 | ||
联 系 电 话: | 0595-27572313 | ||
电子邮箱: | qzshjw@sinochem.com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报价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 | 吴少峰 | |
联系电话: | 18911319528 | |
电子邮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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