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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无损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6:33:41

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无损检测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期:20231010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837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无损检测服务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837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区位于中化泉州石化主厂区内空分空压装置。

(3) 建设内容、规模: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该项目是在原空压站装置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一台空压机、新建一台余热空气干燥器、一台后冷却器和一座冷却塔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艺管道、给排水、电气、自控工程等内容。

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中化泉州石化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第三方无损检测,具体如下: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无损检测和理化检测,具体工作量以业主签发的无损检测委托单为准。包括:射线检测(RTM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相控阵超声检测(PA)、光谱分析(全定量、半定量)、金属测厚、涂层测厚、硬度检测、金相分析、电火花检测、铁素体检测等。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6. 服务期限

暂定工期:202311月到20241月。

现场服务期为业主书面通知进场至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检测任务全部完成,检测报告全部提交且验收合格。在竣工验收之前,需要成交人补充提供相应资料的,成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7. 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1010日至20231013,(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8.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9.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0. 谈判地点: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乙烯项目临建第八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加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下同);

(2)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3) 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1) 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至少包含CGRTUTMTPT)和TOFD,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应达到A级;

2) 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 具有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的种类和范围至少应包含使用类放射源和使用类射线装置;

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4) 报价人业绩要求

20181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以上(含)合同额或结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已中交的石油化工工程装置类项目无损检测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委托的范围内容),完工证明(完工证明可以是交工结算书、中交证书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注明结算日期或完工日期)以证明其业绩的有效性,无完工证明的业绩评委会不予认可,上述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 报价人的质量、安全及信誉应满足以下要求(需同时满足)

1) 201811日起至今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

2) 201811日起至今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

3) 201811日起至今未发生死亡事故,一般性重伤事故不超过1起;

4) 201811日起至今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事故认定以环境保护部门的公告为准;

5) 201811日起至今未发生因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来自政府、行业协会、建设单位的曝光和处罚。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81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做出承诺,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以虚假承诺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1.(1)-(6)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3210123

编:

100071

人:

吴少峰

话:

18911319528

件:

wushaofeng@sinochem.com



购标技术支持: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编:

362103

人:

中化泉州控制部

话:

18965550961

件:

hanhaobo@sinochem.com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纪检室


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


编:

362103


人:

纪检室


话:

0595-27572313


电子邮箱:

qzshjw@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报价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

吴少峰


联系电话:

18911319528


电子邮件:

wushaofe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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