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驾驶员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0:57:56

第一章 磋商说明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前来应答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驾驶员服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NM168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4.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大厦A座20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预算金额:90万

7. 项目概述为我行提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专业驾驶员,满足分行公务用车的驾驶需求,按照分行需求提供驻场、公出等驾驶员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8. 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1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本项目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近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参考网址:http://www.ccgp.gov.cn/)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

(3)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自行承诺);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自行承诺);

(5)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自行承诺);

(6) 遵守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自行承诺);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自行承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自行承诺)。

12.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3年110909:002023年111517:00(北京时间)。

(2) 文件购买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200元)。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2309: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终报价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14.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

15.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16.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123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提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112309:30分(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17.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 磋商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邮编:010011

业务联系人:何亚东、戴广梁、程蕙、乌日汗

话:13354877270、0471-5617853

电子邮件:heyado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