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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14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项目(二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6:24:19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14万吨/1,4丁二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14万吨/1,4丁二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XJ170

3.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14万吨/1,4丁二醇)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四套在线监测分析仪比对验收工作,分别出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在线监测分析仪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监测工作60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在线监测分析仪验收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

6. 服务地点:新疆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10077

7.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验收监测相关指标检验检测能力,具备独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能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2021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编制化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至少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社保(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信誉要求: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6)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包含缴纳税收情况和社保缴纳情况,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 《磋商文件》获取

(1) 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可2024101417:00202410211700(北京时间),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费300.00元人民币。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2) 如在注册和获取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3) 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41025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0.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41025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

1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10077

邮编:831300

联系人:先生尚女士

电话:18703057383 15769025372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新业能源化工纪检监察部 电话:0994-5819725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编:100073/830057

联系人:宋翔、赵启芳 赵清璐

联系电话:0991-5271567 1800136771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箱:songxiang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