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竞价公告
日期:2024年11月8日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K428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竞价代理机构)受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转让方)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价。
1. 项目名称:武汉捷信大厦处置竞价项目
2. 标的物详情:
(1) 位置: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A8栋捷信大厦(即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C1栋1-5层)
(2) 基本情况:建成于2010年,运营时间14年,楼层1-5F(总高22.5m),建筑物地上层数为5层,地下层数为1层,登记建筑面积10625.8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909.71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716.1平方米
(3)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自2006年5月17日至2056年5月17日
(4) 该房屋目前的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5) 该房屋1层部分区域(建筑面积共计669.27平方米)已租赁给正宇华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租赁期限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已依据租赁合同通知该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因此租赁期将于2025年1月31日终止。上述1层部分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已租赁给深圳捷信信驰咨询有限公司,现有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出租人与该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依约可随时解除,如竞买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购房,出租人将于竞买人购房完成前解除租赁合同
(6) 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7) 其他详见竞价文件第四章资产情况介绍。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审查竞价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及实际情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转让方及竞价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场交割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实际数量等不作担保,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成交人不得以现场实物与本竞价公告不符向转让方和竞价代理机构主张任何权利。
3. 竞买人资格要求:
(1) 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 竞买人是向竞价代理机构获取竞价文件的组织;
(3) 竞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竞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价;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参与竞价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条件,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并获得成交的,导致无法履约的,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进行竞价。
4. 获取竞价文件
获取竞价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9:00。
获取竞价文件网址: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下载电子版竞价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人民币)。完成下载手续后,可下载竞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竞价文件的单位无法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5. 竞价方式说明
(1)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13日11:00。
(2) 竞价开始前,竞买人应将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竞价代理机构邮箱(liaoyuan1@sinochem.com,以竞价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竞价代理机构邮箱或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竞价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 竞价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增价竞价,所有竞买人的最新报价应高于本项目的竞价底价及当前最高报价,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有效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竞价大厅进行网上竞价。到竞价截止时间后,所有有效竞买人中价格最高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4) 通过审查的成交人将按照电子平台上的最终报价提供纸质版的报价作为合同签订依据。
(5) 本项目的竞价底价为6750万元,价格梯度均为10万元。
(6) 因网络故障、其他非人力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转让方及竞价代理机构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 竞买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 若无竞买人参与竞价或至竞价截止时间无竞买人出价,转让方和竞价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竞价。
6. 竞价保证金须知
(1) 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2) 竞价保证金方式:银行电汇。
(3) 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4) 竞买人须以单位名义,在竞价开始前,从竞买人的银行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保证金收款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电汇竞价保证金将不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前附表10.2。
7. 竞价代理服务费
竞价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竞价代理服务费,竞价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成交人另行支付。竞买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竞价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80,000.00元,竞价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支付。
8. 违约责任
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成交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2) 成交人拖延、拒绝签订合同的;
(3) 成交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缴纳转让费及竞价代理服务费的;
(4) 成交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 恶意炒作、操纵市场和串通报价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
(6) 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转让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成交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转让方有权取消违约者的成交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竞价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转让方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竞价标的,并保留要求成交人支付违约赔偿的权利;重新竞价时,原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价,同时原成交人还应承担竞价标的因再次竞价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竞价中的竞价代理服务费等)和其他法律责任。
竞价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
邮 编: | 100073 |
联 系 人: | 廖源、詹慧文 |
联 系 电 话: | 15311370325、18911319688 |
电 子 邮 件: | Liaoyuan1@sinochem.com、zhanhuiwen@sinochem.com |
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转 让 方: |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区C1座26-27层 |
邮编: | 300000 |
联系人: | 吴桔 |
联系电话: | 15827521029 |
电子邮件: | colorful.wu@homecredi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