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项目概况
采购东莞海关饭堂辅助服务供应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461SCCGD172
项目名称:采购东莞海关饭堂辅助服务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采购东莞海关饭堂辅助服务供应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 | 85.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依据《响应承诺函》。
(3)已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进入工作台[投标服务]模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文件下载。曾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的供应商和已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磋商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中“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化云数智”平台供应商注册、投标服务开通、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21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21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磋商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
联系方式:020-82130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2210
联系方式:黄庆标13660714186、020-87562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庆标
电 话: 13660714186、020-8756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