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20:32:42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90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

包件号

包件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工期

项目地点

1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气化装置进甲醇装置的合成气管道在合成气净化单元界区红线外1米处开始,包含合成气净化、二氧化碳压缩、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氢回收、甲醇精馏、中间罐区(含泡沫站)、甲醇罐区(含泡沫站)、汽车装车站、火车装车站等单元,直到甲醇产品通过鹤管装载到汽车、火车罐车的系统。即本项目的全套工艺包、设计(包括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技术培训、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详见: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技术要求。

响应人合理安排工期,保证装置2025530日中交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采办界面:响应人可根据设计方案自行选择是否采用采购人已采设备、装置(即可根据工艺方案进行选择或调整):合成塔、精馏塔内件、合成气压缩机、二氧化碳压缩机、汽车装车撬、氢回收,PSA脱碳装置EPC。详见: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

3.2业绩要求

20181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有1项已投产的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35万吨/年);20181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有1项已投产的甲醇装置设计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35万吨/年)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签订时间)、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运行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结算发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业绩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的。

3)供应商或供应商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

注:第(1)、(2)两条供应商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3)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人员要求

3.4.1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11日以来须有一项甲醇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万吨/年)。

3.4.2 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811日以来须有一项甲醇装置设计负责人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万吨/年)。

3.4.3 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拟派施工负责人自201811日以来有一项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万吨/年)201811日以来有一项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甲醇装置规模≥15万吨/年)。

3.4.4 拟派安全负责人要求: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执业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4.5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签订时间)、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运行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结算发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业绩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730日至202482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812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北京中土大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812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北京中土大厦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发布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zhangboyu@g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

人:董浩然、薛浩然、杨雨晴

联系电话:159507297971567331058913701465943

电子邮件:donghaoran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