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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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五部新氢压缩机(4M125)配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1 11:06:53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五部新氢压缩机(4M125)配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受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如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五部新氢压缩机(4M125)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CNCE22-HXLZQ-0012

采购范围:运行五部新氢压缩机(4M125)配件1批

交货期:90天

交货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单一来源拟邀请供应商

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1号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运行五部提报了新氢压缩机(4M125)配件的月度备件需求计划,招标代理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但经三次公告后,仅有一家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

经与需求部门沟通,为了保证装置安全、平稳的运行,考虑到新氢压缩机(4M125)的特殊性、重要性,为保证更换后的配件能够与原有设备配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标)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相关规定,《中国中化招标管理办法》第三章(招标)第十七条(管理体制和管控方式)中第三条“应招必招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6.原主机配套的备品配件”的相关规定,《中国中化采购管理规定》中的第五章(采购运行管理)第二节(采购方式)中的第三十七条“单一开源采购”第(四)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添购是在原有采购项目上增加或改进,而不是新购置一种货物或者服务或者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工程,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第三章(招标)第二节(招标管控)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六)原主机配套的备品配件”的相关规定,《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非招标采购界定)中第十二条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经批准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必须使用原厂主机配套的备品配件,或工艺技术指定独家供应商、(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失败,有且只有唯一供应商(同一家)投标的,且经过核查,不存在供应商质疑、不存在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的。”以及第六章(单一来源采购)中第四十三条“采购原厂主机备件(非通用、不能互换、无第二家厂商能生产的)的,根据管理权限由本单位设备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确认,采购部门可直接公示,不再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的相关规定,拟向原设备制造厂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经与原设备厂家沟通,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调整企业结构,将往复机板块重组、成立了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负责所有往复式生产、销售业务。

为了保证装置安全、平稳的运行,尽快将压缩机配件采购到位,经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批,此次采购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4.公示期

20221021日至2022102517:00,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954693292

电子邮箱:sdhxlzq@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办公楼四层(北京橡胶工业研究院院内)

联系人:马驰

电话:18010137065

电子邮箱:cncem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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