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3#楼加建电梯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361SCCGD311
3. 采购人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4.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2.643407万元
6. 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负责提供直梯1台(全包工程),并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含采购人移交给使用单位后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的变更使用主体更名手续)、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质保期保障、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1) 工期:总工期约为60日历天。
(2) 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
(3)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工作区内。
(4) 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且符合有管辖权的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7.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2023年6月-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2023年6月-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供应商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乘客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不低于B级或同等级别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8) 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磋商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2)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磋商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3) 本项目需要交纳平台使用费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 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人民币肆仟元整)。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09:3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09:30分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商务需求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e.sinochemitc.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联系方式:020-87023629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项目联系人:杨雪纯、叶柱滨
电话: 18110123645、18910323937、020-87562207
电子邮件:yangxuechun@sinochem.com、yezhubin@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