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日 期:2023年11月17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51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72KW)空冷风机减速机组件采购。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1 | 减速机组件\MC2PVSF04 | 套 | 1 |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报价人需进行以下①、②完成报名操作:
①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免费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元。获取谈判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② 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以①中下载的谈判文件为准)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2。”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评审,递交文件具体要求: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在SCM系统中录入本项目的报价,并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加密版)上传至SCM平台。
(2)邮寄纸质版文件。电子版递交后3日内,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密封后尽快快递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联系人:陈晓梅,联系电话:18911319524。
7. 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具有独立签订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信誉要求:
A.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附在报价文件中。
B.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中化集团下属的供应商报价,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a) 报价人成交后,原则上由报价人执行合同/订单。若报价人确因自身销售模式无法实现直接执行合同/订单时,允许报价人委托经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同意的中国中化系统内部单位作为代理商,负责订单接收及收款等合同/订单日常执行事务,但合同/订单项下的产品生产制造、进度、质量等工作均由报价人负全责。
b) 如果报价人与“经泉州石化同意的中国中化系统内部单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仍然需要报价人自行执行合同/订单。
c) 需要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成交本项目,报价人将委托“经泉州石化同意的中国中化系统内部单位”负责日常的合同/订单的执行。
d) 具体的合同形式为:采购人、报价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认可的中化系统内代理单位”等三家企业共同签署三方协议,泉州石化向“经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同意的中化系统内代理单位”下达订单。
(7)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所报产品在国内具有2台及以上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证明资料(包含用户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复印件、相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设备名称、材质合同签字页)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供货范围内容须包含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页、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地、投用时间等)。若相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则除了合同外,还需提供相关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8.(1)-(8)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72KW)空冷风机减速机组件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平安幸福中心25层 |
邮 编: | 100073 |
联 系 人: | 陈晓梅、常刚 |
联 系 电 话: | 18911319524/18911319522 |
电 子 邮 件: | 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changgang@sinochem.com |
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刘大东 |
联系电话: | 18965550235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