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全场控制及安全系统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325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包含甲醇厂一期和制氢厂一期。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交货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交货方式:货到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
2.7协议有效期:供货协议有效期为项目建设周期,即从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甲醇厂一期(或2025年4月30日)和制氢厂一期(或2025年6月30日)项目验收完成为止。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是否有限价:无。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及以上(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3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2万I/O点以上化工项目DCS业绩2份。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业绩内容。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的。
(3)供应商或供应商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供应商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供应商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注:第(1)、(2)两条供应商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3)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承诺满足采购人控制组态开发的信息及技术保密要求,开放硬件特性与软件接口。
②承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整套DC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
③承诺本次采购报价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报价范围给出合理报价,并在后续合同签订时满足采购人分阶段实施项目的要求,完成所有本次采购内容的交付。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同一集团公司内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响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A座19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A座19楼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8.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2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zhangboyu@g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董浩然、薛浩然、杨雨晴
联系电话:15950729797、15673310589、13701465943
电子邮件:donghaoran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