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潍坊市、聊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D035
2.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
3. 服务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4.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因国家或招标人政策或者内部制度的调整,招标人可随时无责终止合同。
5. 招标内容及范围:为北京银行济南分行、聊城分行、潍坊分行及其他下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6.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需求 | 入围家数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济南分行法律事务服务 | 150万元/年 | 为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及其下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 ≤12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
2 | 潍坊分行法律事务服务 | 150万元/年 | 为北京银行潍坊分行及其下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 ≤6 | ||
3 | 聊城分行法律事务服务 | 150万元/年 | 为北京银行聊城分行及其下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 ≤6 |
注:投标必须以标段(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标段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标段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标段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1格式提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 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一投标人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作为资格审查资料(截图,按第六章附件7-4格式提供)。
4. 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7-5格式提供)。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6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均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独立财务核算职能的分所可使用总所报表,需由总所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说明)。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7.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原件,按第六章附件7-8格式提供)。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到2025年4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
2.文件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以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5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890号,北京银行济南分行17层会议室
六、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 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890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1-82030858
电子邮件:wangxuguangwf@bankofbeiji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A区16层
联系人:鞠岩、董月红
电话:18110123647、18110123646
电子邮件:juyan@sinochem.com(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