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23:10:27

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预估金额310.00万元/2年总预估金额为620.00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036

2.3 预估金额:310.00万元/年,620万元/两年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标的: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

2)采购内容:拟入围6家供应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及下辖支行提供低值易耗品,品类包括办公用品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5 交货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按业务主管部门需求通知时间交货。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6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⑤未被纳入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系统“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3.7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招标人内部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招标人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509:0020240322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在平台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见本章4.3要求)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一套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提供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④提供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⑤未纳入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系统“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9)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招标人内部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招标人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不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040810: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采购费用(场所服务费)

6.1、收费标准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6.2、交纳场地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6.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12号窗口开具发票。

6.4、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项目负责人:关宇恒

联系电话:0471-3312126

6.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4

联系人:曹经理

话:0477-51062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国际金融大厦1705

联系人:乌日汗、程蕙、张楚晗

话:0471-5617853

箱:wurih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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