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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bulletin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网点智能新风系统统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2: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网点智能新风系统统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网点智能新风系统统一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预估金额124/年,372万元/三年。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网点智能新风系统统一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024

2.3 预估金额:124/年,372万元/三年,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最低采购份额。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标的:银行营业网点智能新风系统。

2)采购内容:拟入围不超过2家供应商。

2.5 期:自订单通知起15日内交货。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3C证书,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3.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3.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且具备工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10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090020240424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在平台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见本章4.3要求)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一套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投标人提供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5)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3-3.63.8-3.9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3C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

(7)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3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8)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3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9)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不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承诺函

(10)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0509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采购费用(场所服务费)

6.1、收费标准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6.2、交纳场地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6.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12号窗口开具发票。

6.4、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项目负责人:关宇恒

联系电话:0471-3312126

6.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pcms-web-portal-02.icbc/#/mai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10

联系人:侯经理

话:0471-694074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国际金融大厦1705

联系人:乌日汗、程蕙、张楚晗

话:0471-56178530471-5616587

箱:wurihan@sinochem.com

20240417

注:报名资料格式可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cms/index.htm)招标公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