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年境外固贷专项律师选聘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0:39:0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年境外固贷专项律师选聘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560SCCNM046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4.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大厦A

18-20层,吴经理 0471-6649402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若供应商最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律师团队对所委托的项目评审阶段、合同谈判及签订阶段、

提款阶段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不存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律师事务所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不存在曾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不存在曾直接或间接损害采购方利益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不存在具有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2特殊资格要求:

1鉴于本项目涉及中国法律、加拿大法律、纳米比亚法律和毛里求斯法律,律师事务所应牵头组建律师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合作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应提供在境外合法经营的注册资质或执业资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同时提供与该合作律师事务所签署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2团队成员至少五人及以上(含境外律师)至少包括主办律师1(负责项目统筹管理的牵头律师),其他代理律师1(应明确指定)、协办律师1、辅助人员2,团队成员应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境外律师提供符合当地政策的律师执业证书或同等证明文件),主办律师应为合伙人律师,主办律师从业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以获取执业证书时间为准)

3至少提供1份,自20201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服务团队中主办律师主办的境外类似项目案例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包含首尾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律所未与采购方发生利益冲突;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9.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1) 获取时间20250523日至2025053017:00(北京时间)。

(2) 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账号、密码查询请邮件咨询项目经理);

供应商注册、获取磋商文件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1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3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截至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1.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

12.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13.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50603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50603下午09:3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14.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磋商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23-26/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

业务联系人:张楚晗何亚东戴广梁

话:1984735757015313519931

电子邮件:zhangchuhan@sinochem.com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